NCCN practice Guidelines in Oncology V.2.2006在子宮頸癌部分與先前的
版本主要有15項地方不同:
(1).在workup部分,淋巴攝影(lymphangiography)檢查已移除。同時
肝功能及腎功能檢查(renal function studies)不再是選擇性檢查而
是必要檢查(CERV-1)。
(2).治療FIGO分期IA1及IA2的方式增加。如在stage IA1,若在淋巴
血管內有腫瘤侵犯時,可做較小範圍根治性子宮切除術及骨盆腔
淋巴摘除術;在stage IA2時,若要保留生育能力,可做根除性子
宮頸切除術加上骨盆腔淋巴摘除術。在FIGO分期IB2或ⅡA(4
公分以上)的治療方式,其中輔助性子宮切除改列為第3等級,
即NCCN並未一致同意如此建議(CERV-2)。
(3).在主動脈旁淋巴轉移的病人,術後評估除了做胸部電腦斷層外,
可加做葡萄糖正子攝影(PET Scan)。在術後沒有淋巴轉移的病
人,若同時有危險因子,如較大的腫痛,深部子宮頸基質組織侵
襲或是淋巴血管內侵犯,可加做骨盆放射治療。不需要做陰道近
接治療(CERV-3)。
(4).左側鎖骨上淋巴結切片檢查移除(CERV-3 and CERV-4)。
(5).增列手術分期方式。包括腹膜外或是腹腔鏡式淋巴切除。同時若
是淋巴有轉移,考慮在做完大的淋巴(bulky node)切除後針對殘
留的淋巴做術中的放射治療(IORT)(CERV-4)。
(6).在做影像學檢查,所謂陽性的淋巴病變的定義是指電腦斷層、核
磁共振或是正子攝影檢查為陽性(CERV-4)。
(7).針對陽性淋巴病變的治療,依照電腦斷層、核磁共振或是正子攝
影檢查,結果分成骨盆腔淋巴陽性而主動脈旁淋巴陰性;骨盆腔
淋巴及主動脈旁淋巴均陰性;及遠端轉移三群病人不同的治療,
不再以細針抽吸作為主要依據(CERV-6)。
(8).在單純子宮全切除術後,意外發現侵襲性癌症時,增列對於FIGO
分期IA1的置處。若沒有淋巴血管內侵犯時術後追蹤即可
(CERV-7)。
(9).在單純子宮全切除術後,意外發現侵襲性癌症時,若為是FIGO分
期IA2時,檢體邊緣有被腫瘤侵襲或是沒有被腫瘤侵襲的治療方
式重新增列(CERV-7)。
(10).子宮頸癌治療後追蹤方面,依臨床判斷可增加正子攝影檢查,同
時,若有接受過放射治療者,建議使用陰道擴大器(CERV-8)。
(11).子宮頸癌治療後追蹤,若懷疑疾病復發時,可不需做胸部X光檢
查,直接安排胸部電腦斷層檢查(CERV-8)。
(12).對於復發病人的處置,若是以前接受過放射治療,復發的位置於
骨盆腔,但非中央型態者,治療的方式增加骨盆腔臟器刮除術及
直接照射腫瘤之放射治療(或合併化學治療)(CERV-8)。
(13).對於腫瘤轉移骨盆腔外復發的病患,若是單獨位置復發的腫瘤可
以切除或是再加上術中放射治療,或是直接照射腫瘤之放射治療
合併化學治療,或是化學治療。對於單獨淋巴轉移的建議處置則
予以移除(CERV-10)。
(14).增列對於子宮頸癌復發或是轉移的化學治療藥品,包括第一線用
藥、組合化學治療用藥及第二線用藥(CERV-A)。
(15).Topotecan及Carboplatin/Paclitaxel增列為第一線用藥。若是病人之
前接受過Cisplatin治療做為放射治療引導藥(radiosensitizer),建
議使用組合化學治療(CERV-A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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